申請涉水產品批件時需要做哪些實驗
申請涉水產品批件時,涉水產品衛生安全質量檢驗服務范圍有:輸配水設備、防護材料、水處理材料、化學處理劑、一般水質處理器、礦化水器、純凈水處理器、大型水質處理器等。
申請涉水產品批件時需要做的實驗如下:
輸配水設備、防護材料、水處理材料主要做衛生安全性試驗和浸泡試驗,防護材料還需加測毒理試驗;
2. 一般水質處理器、礦化水器、純凈水處理器、大型水質處理器等除了做衛生安全性試驗和浸泡試驗,還需增加加標。
根據近期國務院審改辦、國家衛生計生委等10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取消27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和證明材料的通知》(審改辦發[2017]4號),決定取消27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和證明材料,其中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檢驗報告可以不再需要到衛生計生部門認定的有資質檢驗機構提供,申請人可以按照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規范要求,可對產品自行檢驗,也可委托有關機構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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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涉水產品批件 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 進口化妝品備案 化妝品特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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